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7〕44号)规定,2018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500元。根据武汉市局公布《关于2017年劳动工资数据的公告》,2017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684元,则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为79684/12*3=19920.9元。封顶缴存额为:19920.9*24%=4781.0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